民间借贷还债的是利息还是本金
发布时间:2021-01-07 19:06:39
阅读:次
来源:搅拌站除尘器厂家
借贷网讯 2012年6月7日,由于企业经营需要,姚某向王某借了108万元,并签下一张欠条明确了借款内容,双方约定借款月息为五分。2012年6月12日,姚某向王某归还了85万元。
2012年7月30日,姚某和王某对于剩余的23万元借款,加上之前姚某未支付的利息2万元,签订了新的借条,对剩余借款进行确认,借条上写明借款25万元,但未对借款利息进行约定。
2012年7月30日以来,姚某先后通过现金、银行转账等方式归还王某借款13.24万元。自2013年3月起,姚某停止归还借款。2013年12月,王某在多次催款不成的情况下,将姚某告上了法院,要求姚某归还借款,并支付利息。
由于在新借条中并没有注明利息,双方在法庭审理阶段各执己见。姚某坚称已归还13.24万元,目前只剩下9.76万元未归还。而王某称,姚某所归还的13.24万元中包括借款本金和利息。
据此,这13.24万元应按照每次的还款时间来先充当利息,之后再冲抵借款本金,按此方法计算,被告尚欠原告138777.59元。法院据此判决姚某归还借款138777.59元,并支付从2013年4月起按照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4倍计算的利息。